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,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在区委党校五楼大教室举办了各街镇、大社区司法所(办)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。此次培训全区共80多人参加,安徽省电线电缆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参加。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促进法制处周少华处长详细解读了《人民调解法》,原包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、现汉合律师事务所邱成霞律师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具体事例,对人民调解员职责、工作现状及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进行了讲解。 下午参训人员到长丰县下辖的岗集镇司法所、杨庙镇司法所、长丰县司法局吴山司法所实地参观学习。 此次系列培训活动,使参训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“大调解”体系的重要意义,认识到建立和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,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体系的重要意义。参训人员不仅掌握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技巧,也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。
|